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境表投资治理法子》
【颁布单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颁布文号】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
【颁布日期】
【执行日期】
《境表投资治理法子》已经
部长 高虎城
境表投资治理法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和规范境表投资,提高境表投资方便化水平,凭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造鼎新的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及有关司律例定,造订本法子。
第二条本法子所称境表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表占有非金融企业或获得寂仔非金融企业所有权、节造权、经营治理权及其他权利的行为。
第三条企业发展境表投资,依法自主决策、得意盈亏。
第四条企业境表投资不得有以下情景:
(一)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度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律规;
(二)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度(地域)关系;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与的国际协议、协定;
(四)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容出口的产品和技术。
第五条商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视注打算单列市及新疆出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掌管对境表投资执行治理和监督。
第二章登记和核准
第六条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依照企业境表投资的分歧情景,别离尝试登记和核准治理。
企业境表投资涉及敏感国度和地域、敏感行业的,尝试核准治理。
企业其他情景的境表投资,尝试登记治理。
第七条尝试核准治理的国度是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交的国度、受结合国造裁的国度。必要时,商务部可另行颁布其他尝试核准治理的国度和地域的名单。
尝试核准治理的行业是指涉及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度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一国(地域)以上利益的行业。
第八条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该当依法解决登记和核准,提高处事效能,提供优质服务。
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境表投资治理系统"(以下简称"治理系统")对企业境表投资进行治理,并向获得登记或核准的企业宣告《企业境表投资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形状见附件1)。《证书》由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别离印造并盖章,尝试统一编码治理。
《证书》是企业境表投资获得登记或核准的凭证,依照境表投资最终主张地宣告。
第九条对属于登记情景的境表投资,中央企业报商务部登记;处所企业报地点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登记。
中央企业和处所企业通过"治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并打印《境表投资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形状见附件2),加盖章章后,连同企业交易牌照复印件别离报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登记。
《登记表》填写如实、齐全、切合法定大局,且企业在《登记表》中申明其境表投资无本法子第四条所列情景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该当自收到《登记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宣告《证书》。企业不如实、齐全填报《登记表》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不予登记。
第十条对属于核准情景的境表投资,中央企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处所企业通过地点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企业申请境表投资核准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书,重要蕴含投资主体情况、境表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领域、经营期限、投资资金起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二)《境表投资申请表》(形状见附件3),企业该当通过"治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章章;
(三)境表投资有关合同或和谈;
(四)有关部门对境表投资所涉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度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资料;
(五)企业交易牌照复印件。
第十一条核准境表投资应倒伧求我驻表使(领)馆(经商处室)定见。涉及中央企业的,由商务部征求定见;涉及处所企业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征求定见。征求定见时,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该当提供投资事项根基情况等有关信息。驻表使(领)馆(经商处室)该当自接到征求定见要求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回复。
第十二条商务部该当在受理中央企业核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蕴含征求驻表使(领)馆(经商处室)定见的功夫)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切合法定大局的,商务部该当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奉告申请企业必要补正的全数内容。逾期不奉告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中央企业依照商务部的要求提交全数补正申请资料的,商务部该当受理该申请。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该当在受理处所企业核准申请后对申请是否涉及本法子第四条所列情景进行初步审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蕴含征求驻表使(领)馆(经商处室)定见的功夫)将初步审查定见和全数申请资料报送商务部。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切合法定大局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该当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奉告申请企业必要补正的全数内容。逾期不奉告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处所企业依照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全数补正申请资料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该当受理该申请。商务部收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查定见后,该当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第十三条对予以核准的境表投资,商务部出具书面核准决定并宣告《证书》;因存在本法子第四条所列情景而不予核准的,该当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注明理由,奉告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势。企业提供虚伪资料申请核准的,商务部不予核准。
第十四条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发展境表投资的,该当由相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赞成后解决登记或申请核准。若是各方持股比例相称,该当协商后由一方解决登记或申请核准。如投资方不属统一行政区域,掌管解决登记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该当将登记或核准了局奉告其他投资方地点地商务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企业境表投资经登记或核准后,原《证书》载明的境表投资事项发生调换的,企业该当依照本章法式向原登记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解决调换手续。
第十六条自领取《证书》之日起2年内,企业未在境表发展投资的,《证书》自动失效。如需再发展境表投资,该当依照本章法式重新解决登记或申请核准。
第十七条企业终止已登记或核准的境表投资,该当在依投资主张地司法解决注销等手续后,向原登记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汇报。原登记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凭据汇报出具注销确认函。
终止是指原经登记或核准的境表企业不再存续或企业不再占有原经登记或核准的境表企业的股权等任何权利。
第十八条《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以任何其他大局让渡。已调换、失效或注销的《证书》该当交回原登记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第三章规范和服务
第十九条企业该当客观评估自身前提、能力,深刻钻研投资主张地投资环境,积极稳妥发展境表投资,把稳防备风险。境内表司法律规和规章对资格资质有要求的,企业该当获得有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条企业该当要求其投资的境表企业遵守投资主张地司法律规、尊重本地风俗习惯,推广社会责任,做好环境、劳工;ぁ⑵笠滴幕ㄉ璧裙ぷ,推进与本地的融合。
第二十一条企业对其投资的境表企业的冠名该当切合境内表司法律规和政谋划定。未按国度有关划定获得核准的企业,其境表企业名称不得使用"中国"、"中华"等字样。
第二十二条企业该当落实人员和财富安全防备措施,成立突发事务预警机造和应急预案。在境表发生突发事务时,企业该当在驻表使(领)馆和国内有关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实时、妥善处置。
企业该当做好表派人员的选审、行前安全、纪律教育和应急培训工作,加强对表派人员的治理,依法解决本地合法居留和工作许可。
第二十三条企业该当要求其投资的境表企业中方掌管人当面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时向驻表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
第二十四条企业该当向原登记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汇报境表投资业务情况、统计资料,以及与境表投资有关的难题、问题,并确保报送情况和数据真实正确。
第二十五条企业投资的境表企业发展境表再投资,在实现境表司法手续后,企业该当向商务主管部门汇报。涉及中央企业的,中央企业通过"治理系统"填报有关信息,打印《境表中资企业再投资汇报表》(以下简称《再投资汇报表》,形状见附件4)并加盖章章后报商务部;涉及处所企业的,处所企业通过"治理系统"填报有关信息,打印《再投资汇报表》并加盖章章后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商务部掌管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境表投资治理情况进行查抄和领导。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该当每半年向商务部汇报本行政区域内境表投资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为企业境表投资提供权利保险、投资推进、风险预警等服务。
商务部颁布《对表投资合作国别(地域)指南》、国别产业指引等文件,援试祗业相识投资主张地投资环境;加强对企业境表投资的领导和规范,会同有关部门颁布环境;さ戎敢,督促企业在境表合法合规经营;成立对表投资与合作信息服务系统,为企业发展境表投资提供数据统计、投资机遇、投资阻碍、风险预警等信息。
第四章司法责任
第二十八条企业以提供虚伪资料等不正当伎俩解决登记并获得《证书》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撤销该企业境表投资登记,赐与忠告,并依法颁布处罚决定。
第二十九条企业提供虚伪资料申请核准的,商务部赐与忠告,并依法颁布处罚决定。该企业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核准。
企业以糊弄、贿赂等不正当伎俩获得境表投资核准的,商务部撤销该企业境表投资核准,赐与忠告,并依法颁布处罚决定。该企业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核准;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企业发展境表投资过程中出现本法子第四条所列情景的,该当承担相应的司法责任。
第三十一条企业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以任何其他大局让渡《证书》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赐与忠告;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境表投资出现第二十八至三十一条划定的情景以及违反本法子其他划定的企业,三年内不得享受国度有关政策支持。
第三十三条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不遵循本法子划定推广职责、滥用权柄、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尚不组成犯罪的,依法赐与行政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遵循本法子造订相应的工作细则。
第三十五条本法子所称中央企业系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推广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中央治理的其他单元。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元法人发展境表投资、企业在境表设立分支机构参照本法子执行。
第三十七条企业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域投资参照本法子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法子由商务部掌管诠释。
第三十九条本法子自
附件1、企业境表投资证书(形状).doc
2、境表投资登记表(形状).docx
3、境表投资申请表(形状).doc
4、境表中资企业再投资汇报表(形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