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办〔2015〕33号
各视注县人民当局,省当局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买卖综合治理法子》已经省当局赞成,现印发给你们,请当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当局办公厅
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买卖综合治理法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省级公共资源买卖监督治理,规范公共资源买卖活动,守护公共资源买卖市场秩序,提高公共资源买卖质量和效益,凭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买卖监督治理法子》和有关司法、律例、规章,造订本法子。
第二条 本法子合用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买卖场所进行买卖的省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当局采购、矿业权出让让渡、国有产权买卖、省属院校教育技术设备采购、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等公共资源买卖活动及其监督治理。
前款所称省级公共资源买卖场所,是指省市共建的安徽岳阳公共资源买卖中心或项目属地设区的市公共资源买卖中心(以下称买卖中心)。
在设区的市买卖中心进行买卖的,应经省行业监督部门赞成。
第三条 成立省发展鼎新委(以下称综合治理部门)牵头,省财政、河山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教育、卫生计生、国有资产监督治理等部门(以下称行业监督部门)以及省审计厅、省法造办、岳阳市当局参与的省公共资源买卖监督治理联席会议造度。重要工作是:
(一)钻研拟订有关律例、规章草案和政策建议;
(二)加强工作协调,发展结合法律查抄和工作调研;
(三)互换工作信息,沟通重要工作;
(四)钻研其他必要协商解决的重要事项。
第四条 买卖中心该当成立和美满电子化买卖平台,依照省级公共资源买卖场所服务尺度,为项目单元或其代理机构、竞争主体提供“一站受理、全程公开、按时办结”等服务,为综合治理部门和行业监督部门提供监督治理保险。
前款所称竞争主体,是指参加公共资源买卖市场竞争的投标人、供给商、竞买人等。
第二章 买卖领域
第五条 省级公共资源买卖尝试目录治理。综合治理部门会同业业监督部门拟订省级公共资源买卖目录,报省当局核准后颁布执行。
省级公共资源买卖目录的订正,依照前款划定的法式执行。
第六条 下列项目该当列入省级公共资源买卖目录:
(一)省级治理确当局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含财政性资金)以及国有投资占控股或主导职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建、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主张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资料等采购项目;
(二)省级当拘寞中采购目录内确当局采购项目,以及省属院校教育技术设备采购、全省统一组织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三)省级治理的矿业权出让让渡项目;
(四)省属企业国有产权买卖项目;
(五)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元和集体组织的资产出租、销售等项目;
(六)其他该当进入买卖中心进行买卖的项目。
第七条 列入省级公共资源买卖目录的项目,必须进入买卖中心进行买卖。任何单元和幼我不得以任何方式犯法过问买卖活动。
第八条 下列项目不得进行买卖:
(一)产权归属关系不清或措置权限有争议的项目;
(二)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或限度买卖的项目;
(三)依法该当审批、核准、评估而未审批、核准、评估的项目;
(四)司法、律例、规章等划定不容买卖的项目。
第三章 买卖规定
第九条 必要推广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部门该当实时将审批、核正确定的招标领域、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大局传递有关行业监督部门。
第十条 项目单元依法自行选择代理机构,委托其解决买卖事宜。项目单元自行解决买卖事宜,该当具备法定前提、推广法定法式。
项目单元或其代理机构该当依照国度或省造订的尺度文本假造要约约请文件。
第十一条 项目进场买卖,该当切合法定的买卖前提。项目单元能够提出竞争主体资格前提,但不得倾轧、歧视潜在的竞争主体。
第十二条 项目进场买卖该当选取法定买卖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项目进场买卖流程为:进场登记、场所铺排、信息颁布、买卖施杏注了局公示、立卷归档。
第十四条 项目单元或其代理机构该当持项目批复文件、委托和谈、买卖布告、要约约请文件、技术资料等,在买卖中心解决进场登记及其买卖事项。
项目单元或其代理机构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的合法性掌管。
第十五条 任何单元不得通过违法设置会员注册、资质验证、投标或者竞卖许可、强造担保、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限度或倾轧代理机构和竞争主体参加买卖活动。
第十六条 买卖中心该当凭据进场买卖项主张买卖内容、方式、规模,以及项目单元或其代理机构的申请,实时铺排买卖场地及其有关服务。
第十七条 进场买卖项主张买卖信息该当在买卖中心网站上颁布。买卖中心该当同步将买卖信息分类发送至法定媒介以及省公共资源买卖监管网、有关行业监督部门网站上颁布,颁布的买卖信息内容该当一致。
第十八条 工程建设项目和当局采购项目招标,通常应尝试资格后审,具体划定由有关行业监督部门另行造订。
第十九条 拥有通用技术、机能尺度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尺度商品和通用服务等项目,尝试有效最廉价竞得。在切合要约约请文件划定的资格审查前提、商务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以经评审的投标价值最低者作为竞得候选人或竞得人。
专业技术要求高、出产工艺复杂的工程建设项目、商品和特殊服务项目,以可能最大限度地满足要约约请文件划定的各项综合评价尺度者作为竞得候选人或竞得人。
矿业权出让让渡和国有产权买卖项目,以切合买卖要约约请文件划定的资格前提等内容性要求,并提出最高报价或者可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各项综合评价尺度者作为竞得候选人或竞得人。
不得选取抽取、摇号等方式直接确定竞得候选人或竞得人。
具体划定由有关行业监督部门另行造订。
第二十条 综合治理部门会同业业监督部门监督买卖中心设立和治理买卖保障金专户。
竞争主体以现金或支票大局提交保障金的,该当从其根基账户转出,买卖中心掌管统一接管和退还。
竞得候选人不得通过烧毁竞得权势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一条 进场买卖项主张评标评审专家,该当从省、国度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功夫为评标评审前24幼时内。
因特殊情况必要提前抽取的,或因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度有特殊要求,必要表聘专家的,由项目单元提出,报经综合治理部门和有关行业监督部门核准。
专家的评标评审费、隔夜评标评审住宿费,由项目单元按有关尺度支付,项目单元与其代理机构还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二条 综合治理部门该当会同业业监督部门对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内的评标评审专家尝试动态治理。
第二十三条 项目单元或其代理机构该当自收到评标评审汇报或买卖成交汇报之日起法按时限内,在买卖中心、省公共资源买卖监管网和有关行业监督部门网站上颁布买卖了局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法按时限,公示期截止功夫在法定休息日的应顺延至首个工作日。
买卖了局公示内容该当蕴含项目单元或其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编号,竞得候选人或竞得人名称、地址、评标评审中涉及的重要业绩和拟成交或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金额、服务要求等。工程建设项目还该当蕴含竞得候选人或竞得人拟委派项目经理的姓名、资格证书号码、评标评审中涉及的重要业绩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竞争主体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买卖布告、买卖要约约请文件、买卖过程、买卖了局有异议或质疑的,该当实时在买卖过程的相应阶段和法按时限内,以书面大局向项目单元或其代理机构提出。项目单元或其代理机构该当在收到异议或质疑之日起法按时限内作出版面回答。竞争主体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或质疑回答不中意的,该当在法按时限内向有关行业监督部门投诉。
异议、质疑、投诉均尝试实名造。竞争主体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凭空事实、伪造资料或者以犯法伎俩获得证明资料。
投诉处置法式:投诉人在买卖中心窗口或者电子买卖平台,也可直接向综合治理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监督部门,以书面或电子方式提交投诉资料。投诉资料应有明确的要求事项和必要的证明资料。通过买卖中心窗口或者电子买卖平台提交投诉资料的,买卖中心应凭据投诉事项分类,通过省公共资源买卖监管平台,实时以电子方式分送有关行业监督部门。有关行业监督部门依法确定是否受理。对不予受理的,该当在法按时限内交由买卖中心反馈投诉人;对受理的,该当在法按时限内作出版面处置决定,并将处置了局交由买卖中心投递投诉人。
第二十五条 买卖期间,因不成抗力、买卖系统异常、权属存在异议、未依法确定权属、异议或质疑或投诉处置未实现,应傍边止买卖。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景之一的,该当终止买卖:
(一)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行政法律机关确认项目单元对买卖项目无处置权的;
(二)依法该当终止买卖的其他情景。
第二十七条 项目单元和竞得人,该当依法签定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约期限等重要条款该当与买卖要约约请文件、买卖要约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的内容一致。项目单元和竞得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内容性内容的其他和谈。
第二十八条 工程建设项目要约约请文件要求竞得人提交履约保障金或其他大局履约担保的,项目单元该当同时向竞得人提供支付担保。
第二十九条 项目单元该当自觉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的法按功夫内,向有关行业监督部门提交买卖情况的书面汇报、向买卖中心提交买卖存档资料。买卖情况的书面汇报和买卖存档资料,该当蕴含买卖布告、买卖要约约请文件、买卖要约文件、评标评审汇报、买卖了局公示、成交通知书等。
项目单元该当自买卖合同签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买卖合同副本提交有关行业监督部门登记后,交由买卖中心存档。
激励选取电子文档方式实现汇报、登记、存档等。
第三十条 项目单元掌管成交项主张履约治理,并定期将履约情况汇报有关行业监督部门。
第三十一条 行业监督部门该当定期对本行业进场买卖项主张履约情况,蕴含合同价款、约定人员、服务内容和方式等进行监督查抄,实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如实纪录当事人的信誉信息,并在省公共资源买卖监管网、行业监督部门和买卖中心网站公开。
第四章 买卖监管
第三十二条 综合治理部门综合治理全省公共资源买卖工作。重要职责是:
(一)牵头拟订买卖造度、买卖目录、买卖场所服务尺度,监督查抄执行情况;
(二)会同业业监督部门拟订分行业统一的监管造度、买卖文件尺度文本;
(三)掌管公共资源买卖监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信誉平台和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治理;
(四)协调进场买卖项主张监督查抄;
(五)会同业业监督部门对买卖中心进行查核评价;
(六)掌管买卖数据的统计分析、监测预警、信息颁布和综合利用;
(七)承担有关司法、律例、规章赋予的有关职责和省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三条 行业监督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分工,监督有关行业的公共资源买卖活动。重要职责是:
(一)掌管提出本行业公共资源进场买卖项主张领域和规模尺度,拟订监管造度和买卖文件尺度文本;
(二)掌管督促本行业公共资源项目统一进场买卖,并对买卖活动执行事前、事钟注过后监督,受理和处置投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掌管接受本行业项目进场买卖的书面汇报和合同登记,以及履约情况的监督查抄和有关信息的公开;
(四)协同综合治理部门对买卖中心进行查核评价;
(五)参加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治理;
(六)掌管本行业竞争主体、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誉治理;
(七)承担司法、律例、规章赋予的有关职责和省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前款所称事前监督,是指对买卖项目是否切合法定买卖前提的监督;事中监督,是指对自解决进场登记至买卖合同签定之间的监督;过后监督,是指对买卖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 监察机关遵循法定职责,对公共资源买卖活动有关监察对象执行行政监察。
第三十五条 审计机关遵循法定职责,对公共资源买卖活动执行审计监督。
第三十六条 受有关行业监督部门委托,设区的市公共资源买卖综合监管部门,能够共同行业监督部门对买卖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或者全流程监督。
第三十七条 买卖中心掌管提供进场买卖的服务工作。重要职责是:
(一)掌管买卖场所设施、电子化买卖平台的建设和美满,保障金专户的设立和治理;
(二)掌管进场登记、场地铺排、信息颁布、买卖施杏注了局公示等买卖服务;
(三)掌管维持现场秩序,对买卖活动全过程执行灌音录像;
(四)归档留存买卖资料、灌音录像,保险买卖档案规范齐全,并依照有关划定提供查问服务;
(五)掌管向综合治理部门和行业监督部门提供买卖活动信息;
(六)共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置投诉事项和违法违规行为;
(七)承担综合治理部门和行业监督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八条 综合治理部门该当会同业业监督部门,奉行电子招标投标、网上竞价等电子化买卖,实现对买卖活动全流程、电子化的动态监督和自动预警。
第三十九条 综合治理部门会同业业监督部门成立公共资源买卖竞争主体信誉评价和信息公示造度。
各类行业协会依照依法造订的章程发展活动,加强行业自律和服务。
第四十条 综合治理部门和行业监督部门该当通顺渠路,接受社会对公共资源买卖活动以及项目单元或其代理机构、竞争主体的监督。
第五章 司法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法子第七条划定,该当进场买卖而未进的,或者将项目化整为零以及采取其他方式躲避进场买卖的,有关部门不得为其解决行政许可、资金拨付、产权过户和使用等手续,行业监督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置处罚,监察机关将依法对责任单元及责任人进行责任查究。
第四十二条 项目单元或其代理机构违反本法子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划定的,由有关行业监督部门责令更正,依法查究有关人员责任;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查究司法责任。
第四十三条 竞争主体或竞得候选人违反本法子第二十条,竞得人违反本法子第二十七条划定的,由行业监督部门责令更正并依法查究有关竞争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 竞争主体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违反本法子第二十四条划定,项目单元或其代理机构该当驳回其异议或质疑,行业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其投诉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纪录。
第四十五条 买卖中心未依照本法子第三十七条划定推广职责,由综合治理部门会同业业监督部门责令更正,并由有关市人民当局依法查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四十六条 综合治理部门和行业监督部门未按本法子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划定推广职责,由监察机关责令更正,并依法查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法子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