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2021〕173号
各有关单元:
为了守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利,合理分摊人为、资料价值颠簸的市场风险,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正常执行。凭据《构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治理法子》(住房城乡建设部第16呼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构筑工程资料价值风险节造的领导定见》(建市函〔2021〕507号)及《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人为价值信息颁布工作的通知》(建标〔2021〕4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现实,现就加强建设工程买卖过程中人为、资料市场价值风险约定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人为、资料市场价值风险应遵循风险共担和合理分摊准则,体现买卖的平正性。工程发承包双方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合理设置和约定人为、资料价值市场风险条款,明确可调整价差人为、资料领域(种类)、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及调整步骤。
二、发承包双方可参照以下方式协商约定人为、资料市场价值颠簸引起的价差调整的合同条款:
(一)人为、资料领域
1、人为费价差调整蕴含综合工日和机械人为。
2、可调整价差资料通常为工程的重要资料,重要资料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例较高的资料?砂匆韵路绞饺范üこ痰闹匾柿希
(1)可按现行计价凭据假造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的工程,可将资料费在最高投标限价总资料费中占比前五位的资料确定为工程重要资料。
钢材、混凝土、预拌砂浆、电线电缆、砌块、钢筋混凝土管、装配式构筑混凝土构件、碎石、水泥不变碎石用度的占比可按《岳阳建设工程市场价值信息》中该类资猜中各单项资料用度的计算值推算。发包人可将该类资猜中2项(含)以上的单项资料确定为可调整价差资料。
其他资料用度的占比按《岳阳建设工程市场价值信息》中相应单项资料或经发包人确认的资料价值推算。
(2)以工程总承包(EPC)大局发包的建设工程可将以下资料确定为工程重要资料,但不宜超过5项(类):
房屋构筑工程:钢材(钢筋、结构用各类型钢和钢板、装置工程用钢管)、混凝土、预拌砂浆、铝合金型材、电线电缆、砌块、装配式构筑混凝土构件。
市政工程:钢材(钢筋、钢绞线、结构用各类型钢和钢板)、混凝土、沥青混凝土、中粗砂、碎石、水泥不变碎石、级配碎(砂砾)石、电线电缆、钢筋混凝土管。
(3)其他非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可假造工程预算价,将工程资料费中占比力大的资料确定为工程重要资料,比例或资料领域由发承包双方约定。
3、招标人(发包人)应将确定为可调整价差的人为、资料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元、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基准单价单列清单(见附表1),随招标文件颁布。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可调整价差的人为、资料以上情况有疑难或要求澄清的,能够书面大局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承包人)应响应招标文件,将可调整价差的人为、资料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元、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资料数量(投标文件中资料亏损量)、基准单价、投标单价单列清单(见附表2),随投标文件提交,作为需评审内容。
(二)价值凭据
《岳阳建设工程市场价值信息》颁布的人为、资料信息价或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价值。
(三)风险幅度
承包人承担的人为价值颠簸市场风险幅杜咨发承包双方约定;承包人承担的资料价值颠簸市场风险幅度为±5%。当人为、资料价值涨跌幅度幼于蹬宗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其价差不予调整,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倒厍跌幅度大于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超出部门的价差能够调整,调增部门由发包人承担,调减部门由承包人承担。
(四)调整步骤
1、人为价差调整周期为标段工程工期。
2、资料价差调整周期
(1)房屋构筑工程可按单元(单体)工程的施工工序、资料用量情况和现实施工周期合理设定调整周期?砂匆韵路绞缴瓒ǖ髡芷冢夯游Щ;地基基。üこ炭ぶ痢0.00实现);主体结构(±0.00以上结构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有裙楼的可将裙楼与主体结构分段设定);二次结构及装璜(二次结构起头至落成);蛞苑思凹嗬砣斯餐俗嫉南质凳┕すて谥邢嘤ψ柿鲜褂霉Ψ蛭髡芷。
(2)市政工程(含房建室表总体)以发包人及监理人共同核准的现实施工工期中相应资料使用功夫为调整周期。
(3)其他工程的调整周期由发承包双方约定。
3、调差推算步骤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人为、资料价值为价差调整周期内的《岳阳建设工程市场价值信息》中颁布的各期人为、资料信息价(或发承包双方共同确定的人为、资料价值)算术均匀值,设为A;招标人假造最高投标限价当选取《岳阳建设工程市场价值信息》中的人为、资料基准单价为B;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人为、资料投标单价为C;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幅度为D。
人为、资料价值上涨达到能够调整幅度时,其推算公式为:
人为、资料结算单价=A-Max(B,C)×(1+D)+C
人为、资料价值着落达到能够调整幅度时,其推算公式为:
人为、资料结算单价=A-Min(B,C)×(1-D)+C
4、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打算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人为、资料价值,应选取打算进度日期与现实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
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打算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人为、资料价值,应选取打算进度日期与现实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
5、签定总价合同工程的可调整价差人为、资料数量为可调整价差人为、资料投标亏损量±调换工程可调整价差人为、资料亏损量,其中市级投资建设项目调换工程量凭据《岳阳市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调换治理划定》确定;签定单价合同的工程,可调整价差人为、资料数量为合同约定的现实发生的人为、资料亏损量。其他工程可调整价差人为、资料数量由发承包双方约定。
(五)调差的执行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人为、资料市场价值颠簸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功夫,准则上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进行调整。执行过程结算的,应在相应过程结算中调整。
执行价差调整时发承包双方应共同确定可调整价差人为、资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元、数量(投标人为、资料亏损量±调换工程人为、资料现实亏损量)、现实价值颠簸幅度、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基准单价、投标单价、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单价、结算单价,列出清单(见附表3),作为执行人为及主材价差调整的凭据。
(六)人为、资料价差调整用度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用度。
三、本通知由岳阳市城乡建设局掌管诠释。
四、本通知自2021年11月15号起执行,有效期3年。《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资料风险用度约定的通知》(合造价字〔2007〕4号)同时废止。
附件:
附表1:可调整价差人为和重要资料一览表.docx
附表2:需评审人为和重要资料一览表.docx
附表3:人为和重要资料价差调整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