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构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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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构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规划》的通知
起源:?功夫:2022-04-13?浏览量:28878

建市函〔2022〕26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买卖监管局,广德视注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买卖监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两扫、两铁”治理行动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房屋构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承包活动监管,坚定遏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净化构筑市场环境,我厅造订了《安徽省房屋构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域现实,当真贯彻执行。

 

 

                         

   ??????????????????????????????????????? 2022年4月8日

(此件公开颁布)

 

 

附件

 

安徽省房屋构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

与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两扫、两铁”治理行动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房屋构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构筑工程)发承包活动监管,坚定遏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净化构筑市场环境,造订本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规划。

一、工作指标

贯彻落实《安徽省构筑市场治理条例》、《安徽省人民当局办公厅关于推动工程建设治理鼎新推进构筑业持续健全发展的执行定见》(皖政办〔2017〕9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构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治理法子》(建市规〔2019〕1号)心灵,结合工程建设领域整治,萦绕“两扫、两铁”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组织发展全省构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治理行动),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格进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整治行业乱象,构建统一盛开、竞争有序的构筑市场环境,推进全省构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领域

(一)对全省领域内依法纳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的在建或未解决竣工登记手续的构筑工程项目施杏装大起底”全覆盖排查,坚定不留死角。

(二)对通过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等方式发现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问题的构筑工程项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变乱及其他凸起问题的构筑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工程款或农夫工工资问题的构筑工程项目,执行重点查抄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构筑工程项目建设单元是否存在将工程发包给幼我或不拥有相应资质的单元、分割发包、违反法定法式发包及其他违反司法律规划定发包的违法发包行为。

(二)构筑工程项目承包单元(蕴含施工总承包单元、专业承包单元和专业分包单元)承包工程后,是否存在不推广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使命,将其承包的全数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数工程分割后以分包的名义别离转给其他单元或幼我施工的转包行为。

(三)构筑工程项目承包单元承包工程后,是否存在违反司法律规划定,将单元工程或分部门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元或幼我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

(四)承包单元是否存在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元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

(五)构筑工程项目掌管人、技术掌管人、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违规调换行为。

四、工作铺排

(一)带头部署(2022年4月底前)

各视注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依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造订本地域具体执行规划,明确治理工作,执行步骤、具体措施等。通过媒体、网站 、会议等渠路,迅速发展宣传带头,实时将专项治理行动的要求通报到各项目、单元 , 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全覆盖。

(二)自查自纠(2022年4-5月)

各视注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督导本地域治理领域内的工程项目建设单元、承包单元及监理单元等,深刻发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并针对所发现的治理缝隙,成立防备造度,健全建设单元、承包单元及监理单元自律长效机造。

(三)全面排查(2022年5-11月)

1.各视注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所监管的项目进行全覆盖排查 , 并成立动态排查台账。对排查中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问题线索的,要分类采取整改、传递、立案查处等处置措施。对提出整改的,要跟踪督促,确保落实到位;对抗案查处的,要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对典型案件,要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2.各视注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所辖县(视注区)的排查工作进行督导和查抄,及使仄握排查情况和反馈定见,定期汇总本地域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自2022年5月起,于每月5日前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构筑市场监管处如实填报《安徽省构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情况汇总表》(附件2)。

3.2022年11月20日前,各视注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查处及功效等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形成工作汇报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构筑市场监管处。

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从今年5月份起头,对各地专项治理行动发展情况定期进行全省传递,并抽调有关专家及人员发展动态查抄和重点抽查。

(四)总结提升(2022年12月)

对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发展情况及功效进行全面汇总、分析与总结;提炼各地工作亮点,发展经验互换,针对构筑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业凸起问题提出进一步根治措施,维持构筑市场治乱高压态势,预防各类问题复发和反弹;成立构筑市场监管长效机造,切实规范构筑市场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辅导。各视注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对施工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风险性的意识,造订切实可行的执行规划。两全监管力量,精心铺排,当真部署,确保专项治理行动落到实处。执行规划和《安徽省构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联系员联系表》(附件1),于 2022年4月25日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构筑市场监管处。

(二)实杏装三场”联动。各视注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共资源买卖监管部门协同共同,形成工作推动合力,推动招投标市场、构筑市场、施工现场监管“三场”联动有效衔接,将进攻构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与招投标治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实现违法违规线索摸排、核查、移送、查处等信息共享。

(三)加大惩处力度。各视注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查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遵循建市规〔2019〕1号文件要求进行处置,决不姑息姑息。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周旋了事、发现问题后整改不到位的建设单元、承包单元及监理单元,要依法严格查处,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四)通顺投诉举报。任何单元和幼我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均可向工程项目地点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建设主管部门要颁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对投诉举报事项成立台账,依法组织调查、认定和处置,跟踪督办,限时销号。

(五)成立长效机造。各视注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常态化、机造化推动专项治理行动,始终维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预防违法违规行为反弹。要针对频发性、典型性问题,深刻分解原因,实时造订出台造度性划定,形成一系劣装管长远”的监管造度,坚定梗塞监管缝隙。

联系电话:0551-62871504  62871513(传真)

 

附件:1.安徽省构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联系人联系表

2.安徽省构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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